《前世.三国.十年生死》 BY:圈圈
前世.三国.十年生死 BY:圈圈 引子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 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 都付笑谈中。 …… 序 火,烧红了半边夜空…… 耳边传来的,是魏军垂死的哭喊; 迎面扑来的,是滚滚灼人的热浪。 今夜的赤壁,地如其名。 赤壁,大火; 一如你的傲岸; 一如你的炽热。 眼前那一片红,是属於你的颜色: 属於你战盔上飞扬的红缨; 属於你枪尖上流淌的热血; 属於你身上染血的征袍…… 鲜红,炽热, 你是,火一样的男子…… ……伯符…… 1 认识你的时候,我十六岁,你也十六岁,正是火一样的年纪。 然而,那时的我并不喜欢火一样的炽热。 熟读经史,精通兵法,那是父亲对我的要求。天下大乱,汉室将倾,父亲要我辅佐明主,廓清天下, “四世三公”的家世使他不能容许自己有一个“胸无大志,醉生梦死”的儿子。但那不关我的事,我只爱音律,只爱那十指间流淌而出的动人旋律。那里没有纷争,没有杀戮,也没有谋权夺势,总之,没有那些肮脏的,见不得阳光的东西。 那个董卓也真不简单,惹来十八镇诸侯共同讨伐。为首的那个曹操绝非池中物,也许有机会,跟他斗一斗也是一桩快事。 长沙太守孙坚也来了,还全家移居到了舒县。父亲想来是要巴结这个乌程侯吧?让出了路南的大宅院供孙家居住,两家有无通共,还让我去拜见太守夫人,热热闹闹的设宴欢迎孙家。哼!我才懒得去巴结别人,也讨厌这种人人别有所图,笑得假惺惺的场合! 独自一人逃出来,直奔宅後的小树林。焚起一炉清香,轻抚一曲,享受这天地间独有我一人的感觉。 “喂!你很孤单吗?”哪里来的俗人?扰了我的雅兴! 惊回头,好刺眼!是红色麽? 面前是和我年龄相仿的少年,笑得十分灿烂。林间稀稀落落洒下的光斑落在他的头上,脸上,身上……是我看错了吗?是光斑照亮了他?抑或是他本身在发光?那健壮硕长的四肢,飞扬的笑脸,还有阳光下微微泛著火红的发色…… 他看出来了吗?我的孤单,我从没有人走进过的,看似深沈实则平淡如水的心湖……心猛地抖动了一下,似乎裂开了一条缝,漏掉了什麽。 呆站在那里,忘了自己一直在看他。风卷起片片落叶,优美地飞过我们之间,阻隔了我的视线,也切断了我片刻的失神。 “干吗盯著我看?我知道了!一定是因为本天才英俊威猛,气势非凡,你都看呆了吧?”又脆又亮的嗓音,配合著嘴角更加上扬的弧度。我突然间很生气,同样的年纪,不用背负家世和命运的人才会笑得如此灿烂吧?莫名的嫉妒,很想一拳打扁那张笑脸。 “白痴!”惹怒你,就会陪我打架了吧? “什麽?你这个……这个……嗯,狐狸!死狐狸!”生气了,表情还真是鲜活! “大白痴!”继续火上浇油,再加上一个大大的白眼。 领子被揪住了,一张特写的大脸一下子挤进我的视野:坚毅的棱角,浓浓的剑眉,闪亮有神的大眼睛里有我的倒影;挺直的鼻梁,微微嘟起的嘴带著几分孩子气的可爱;紧攥住我衣领的大手上却是筋脉交错,还带著薄茧。是个习武之人。 “算了,瘦弱的狐狸经不起本天才一拳,本天才不跟你一般计较!”被轻轻的放下了。轻视我吗?更加生气,难道我不配跟你打上一架?正要发作,却听到一句“狐狸抚琴那麽好听,打坏了手就不能弹了。” “大,大白痴……”脸上突然好热,会不会…… “狐狸你不舒服吗?脸好红哦!” 糟了!一拳打上那张带著疑问和关切的脸,拼命的喘著粗气,是因为用力过猛,还是因为紧张? “不知好歹的臭狐狸!”很硬的拳头,很刺激!第一次,我也像个十六岁的少年了,恢复了那好斗的本性。很好,我们来好好的打一架…… …… 多久了?不知道。只知道我们打到累得站不起来,一起躺在林间的落叶上,喘著粗气。然後一起往回走,他一定要帮我拿著琴。我大概是著了魔吧?一向连母亲也不让碰一下的“秋桐”竟任他用那双大手笨拙的捧著。 “哎呀!瑜儿你怎麽搞的?”母亲见了我一身白衣变得肮脏破烂,吃惊地叫出了声。转过头,她对一个面目温和的中年贵妇人说道,“孙夫人,真不好意思,我家瑜儿比较内向,见了人也不爱说话。” 孙夫人?看来倒也不俗。 “娘!我回来了!”是他?大大咧咧的笑著,任凭孙夫人边斥责边整理著他不比我整齐的衣服。 “哪里话!周夫人,贵公子一身清气,像是神仙中人;我家策儿倒是太顽劣了!策儿,又闯什麽祸了?” “没有啦!娘!”小孩子般撒娇的语气,还拼命向我挤眼睛。 “没什麽事。”不知不觉中,跟他串通一气了。 “没事就好。瑜儿快过来见过孙夫人和孙公子!孙公子只比你大一个月,你们两个孩子很有缘分呢!” “见过孙夫人!”鞠了个躬,直起身转向他。我们,真的有缘? “你好!我叫孙策,字伯符。”他先开口了,还不忘给我一个大大的笑脸。 “周瑜,字公瑾。”我说著,眼睛直盯著他,不舍得放过那暖人的笑靥。也许,这一笑,牵绊了我的一生…… …… 2 其实,需要背负家世和命运的人,是你。 可是为什麽,你却一直保有那孩子般纯真的笑颜? “狐狸!”飞一样地跑进书房,一把夺过了我手中的书,“你知道虎牢关发生什麽事了吗?” “白痴!我不感兴趣!”我不管是什麽事让你琥珀般的双眼乘满了兴奋和激动。只是,外面充满血腥和厮杀的世界真的那麽吸引你吗?让你不肯安安静静的呆在我身边一刻,陪我看书,听我抚琴…… “哼!臭狐狸又骂我!不告诉你了!”又生气了。不过,有人告诉过你吗?这样孩子气的你,让人心底都不由得柔软起来,还带著几分痉挛般的疼痛…… “……”不理你,一会儿你自己就会说。 “吕布打败仗了,真是大快人心!不过,”一屁股坐到我的桌上,险些碰翻了油灯,“那个什麽刘备还真是丢人,三个打一个还让吕布跑了!” “是吗?”心不在焉地应了你一句。 “是啊是啊!要是我能跟父亲上战场……哼!祖茂将军就不会死在华雄手上了,那个什麽吕布也绝不会这麽得意!” “大白痴!” “又骂我!狐狸!”很无奈地往床上一躺,“本天才只是年纪小罢了,要论勇猛,我可不差给别人!” 回过身看著你。其实,我是相信的,你明白吗?我只是,很自私的想把你留在身边。 “狐狸你知道吗?董卓那老贼可笑得要命!吃了败仗就派人来讨好我父亲,说是要把他的女儿嫁给本天才呢!” 身子猛地一震,刚刚从你手里抽出来的书也掉到了地上。强装作若无其事弯腰捡起书,死盯著自己微微颤抖的手:“後来呢?” “咦?”你坐了起来,凑近了我的脸,像是要把我看透,“狐狸!今天怎麽啦?居然会问本天才‘後来呢’,真是不像你!”那只筋脉纵横的大手探向我的额头:“哪里不舒服吗?” “没,没有!”偏过头躲开,不敢面对你的注视,心中暗恨自己:什麽时候,变得这样胆怯…… “父亲才不会答应呢!董卓那个老贼逆天无道,跟他家结亲不是让天下人连带著恨我们孙家?” “哦!” “再说,”又是一个灿烂的笑脸,“就算是父亲答应了,本天才也不答应!” “……”鼓起勇气正视你,想从你的脸上找到理由。是我不该吧?为什麽,隐隐的,我怀著一点点期待…… 你得意地重新躺下,更深的绽开你的笑脸:“本天才这麽英武潇洒,一定要娶个美人才行!听说那董卓老贼肥得像头猪,他的女儿不一定什麽鬼样呢!啊,不!不能随便说女孩子的坏话!” 紧捂住嘴的孩子气的举动,由这样的你作出来,却是毫不突兀。我有一点点失望,是我太笨太傻,本来就不该有期待。 “呵呵,狐狸!本天才一定要娶天下第一美人!” “……”又凑近我干什麽,还不继续作你的桃花美梦! “嗯,一定比狐狸还要漂亮!”你仔细的端详著我,眼睛里纯真的光彩让我迷醉…… “白痴!我是男人!”恶狠狠的语气,不知能否掩饰我的脸红。 “打个比方嘛!” “大白痴!睡吧!”轻轻拉起被子,盖在你身上,顺势钻进去,紧紧地拥住了你。 “狐狸又抱这麽紧!很怕冷吧?”你轻轻地抽出胳膊,反过来抱住了我,“狐狸,你怎麽总喜欢把自己关起来?也不爱说话!没事也跟我们出去玩玩吧,别总自己一个人在书房里看书,仲谋他们都很喜欢你呢!” “哼!白痴!”他们喜不喜欢我都无所谓,我只想要眼前这份温暖,想要你一直这样拥著我入睡,想要霸占你铁铸一般的臂弯,永远…… 像这样的日子,已经有半年了吧?每天白天一起读书习武,夜里跟你同榻而眠。每一次装作先睡著,然後在夜半时分睁开眼,看著你孩子般的睡颜,伴著你均匀的呼吸,听著你沈稳的心跳……每当这个时候,心里总有什麽东西酸酸的,让我很想流泪。我也不知道,一向对任何外物都不在乎的自己,为什麽,在第一次见面以後就想完完全全的占有你,占有你的笑颜,占有你的一切,死也不想松手…… 为什麽,同样的十六岁,你仍拥有那一份纯真? 每一夜这样看著你,以至於第二天总是很迟才起床。你笑我,笑我是贪睡的狐狸。可是,你并不知道,自从我发现自己会专注地看著你的背影,会想念你的时候,就不再那麽容易入睡了。我的世界,原本只有宫商角徵羽的世界完完全全地倾覆了…… 这一切,你都不了解。如果你知道,你一直当作兄弟的人对你有这样一种渴望,你会怎样?我相信,当你得知我的心情时,你眼中的不可置信足可以让我心碎。 你怪我不会笑,也许,当我听见心碎的声音时会发自内心的笑出来;也许,那样就叫做成熟...... 我不知道别人的十六岁里面有什麽样的精彩,我只知道,属於我的那青涩的一年,走进了一抹刺眼的亮色…… 3 十七岁那年,你第一次上了战场。 你开心得要命,拉住我不停地笑,而我…… “狐狸!父亲同意带本天才一起去打刘表了!本天才一定要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白痴!”低头为你整理著战袍,怕你看出我的辛酸。 “哇!狐狸你太过分了!本天才就要上战场了,你连一句‘马到成功’都不说吗?” “……”抬头再一次注视你澄澈的双眸,不舍地再看一眼,再一眼…… “活著……回来……”只吐得出这几个字,不知你听不听得出其中的嘶哑。 …… 推说头疼,我没有参加为你们出征践行的宴会。饿著肚子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把被子拉过头顶。胃里空空的,却翻腾著难受的恶心感觉;拼命用被子裹紧自己,寒意却丝丝缕缕从心底升起,席卷了全身每一处感知…… 讨厌战争,一直厌恶那血腥的厮杀,痛恨那不顾人间疾苦的争权夺势。而现在,第一次对它产生了恐惧…… 心里面那根叫做“害怕”的弦,绷得紧紧的…… “狐狸,狐狸!”迷迷糊糊半梦半醒间,有人在推我,还轻轻地掀开了我的被子。 “伯符……不要走!”一把抓住来人的胳膊,紧紧地抱在怀里,好暖! “咦?狐狸你第一次叫我伯符呢!”昏昏沈沈间听见爽朗的笑声,一只有力的大手绕过我的肩,扶我坐了起来,随即额头上传来触感微微有些粗糙的清凉。 “啊!狐狸发烧了!──快来人,公瑾病了!” 公瑾?好像第一次听见我的名字被这样又脆又亮的嗓音说出,真好听…… 好吵!好多人围在我身边,好多说话声,脚步声。努力分辨著刚才那个声音── “大夫,严不严重?他到底怎麽了?” “什麽?受了风寒?” …… “不,我不睡!我要陪著公瑾!” “明天就要走了,我要再陪陪他。” “一夜不睡也没关系,本天才不会误了出发的时辰。” …… “狐狸!狐狸!起来喝药了!”被轻轻地扶起来,一碗浓黑的药汁送到了我的鼻子底下。 努力地睁眼看他,可恶,看不清楚!我好想看看,此刻坐在我身边的,温柔的他…… “还愣著干什麽?怕苦?” “……”苦?那是什麽样的一种感觉?就像现在我心里满溢著的那一种吗? “那好!本天才先喝一口,然後你就乖乖的都喝下去!”扬起脖子就是一大口,然後皱紧了两道英挺的眉,“还真是苦,狐狸你等一下,我去给你弄碗糖水。” “白痴!”用力拽住他衣服的下摆,“我不怕苦!”求你,别走,留在我身边多陪我一会儿…… 扶住药碗,氤氲的水汽丝丝缕缕的扑向我的脸,带著清苦的草香,和他手上传来的,温热的,属於他的味道。 一气喝下,努力地品尝著唇齿间残留的苦涩。热腾腾的药汁流下肚,搅和著心中的酸涩,却令我安心,令我释然。 “睡吧,狐狸!”又是那筋脉凸起的双臂,紧紧地环绕著我,“别再著凉了。” 感觉到自己的体温和你的体温交织在一起,很暖很热,烘得我晕晕的,像是裹在云彩里,很想睡。紧攥著你的衣角,第一次在你之前睡著…… …… 睁开双眼,天已经亮了。一旁的下人已经打好了净面水:“公子醒了?请洗漱!” 身边空空的,残留著你的余温。 “什麽时辰了?” “卯时刚过。” 急急忙忙下床冲出去,该死!腿都发软了! 拼命地跑著,踉踉跄跄地,还想,再看你一眼…… 大队的人马已经浩浩荡荡地启程了,留下了滚滚的烟尘。不死心地张望著,真的,还想,再看你一眼…… 什麽也没有。无力地跪坐在地上,发现,一直紧握著的手中,是你的衣角,那用佩剑小心地割下的,一小块纯白的布料。 “不懂事的狐狸!怎麽自己跑出来?再著凉怎麽办?”猛抬头,是刺眼的光芒。 像是神把你凭空送到我面前──不──你本身就是神,战神。 矫健的枣红战马,洁白的战袍,猩红的大氅,银亮的铠甲和战盔,锋利的长枪,斜背的弓箭,还有盔顶和枪尖上随风飞扬的红缨。清晨的阳光洒在你的身上,让我突然间觉得,你离我好远…… 你跳下马,走到我面前,默默地站著。我仍然跪坐著,抬起手抚摸著你的护心镜里映出的,我憔悴的脸。 多希望,这护心镜的下面,那跳动著的心脏里面,同样有我的影子…… “狐狸!本天才答应你,”此刻你的认真让我坚信你的承诺,“我一定会活著回来!” “……白痴……” 4 你没有食言。 但是回来的时候,你变了。仍是十七岁,但你已不再是那个洋溢著天真的少年。 丧父的痛苦,让你变成了一个男人。 “狐狸,父亲死了。”你面无表情地说著,泪水顺著你线条刚毅的脸不停地落下,“父亲死得好惨!全身都是箭……” 我不知道该怎麽安慰你,这样脆弱的,不是我认识的那个你…… “你说得没错,”刚刚擦去的泪水,又马上连珠般地涌出,“我的确是个白痴,大白痴!如果我能拦住父亲,不让他去岘山……” “那不是你的错!” “是我的错!” “啪!”给你清脆的一个耳光,不要再折磨自己,也不要再折磨我…… 再狠狠地给你一拳,让我来陪你打架吧! 拳头落在彼此的身上,火辣辣地疼痛著,却擦碰出美丽的红色。 “白痴!是男人就站起来,从头来过!”擦去嘴角的血迹,我只能这样说。 …… 我看得到,你的眼睛一夜之间变得深邃,不再那麽澄澈透明。 两个母亲和年幼的弟妹需要你照顾;军队的事情需要你处理……你整日埋头於数不清的公案。 这样的你,离我越来越远。一种担心在我的心底一圈一圈地扩散开来…… “公瑾,我要走了。” 公瑾?对了,从那一天开始,我不再是你口中的“狐狸”。突然间,莫名地怀念从前那个跟我打架,叫我“狐狸”的少年…… “公瑾,你听我说,”你低著头,两只大手不安地交握著,“父亲死了,我还没有能力实现他的宏图大志。我想去投靠袁术……” “那就走吧。” 为什麽那样看著我?你的眼里有一丝不可置信的受伤。不是你先说要走吗?难道我努力制造出的平静声调还不足以让你安心地离去? “那好吧,公瑾。”良久,你转身慢慢地走向屋外。我紧紧地按住桌角,努力支撑著自己的身体,抑制著扑上去从背後紧紧抱住你的渴望…… 白痴,为什麽不能留下来,为什麽? “公瑾,我必须走。因为我是孙文台的儿子。……後会有期!” …… 没有你的日子,一切都像我十六岁以前一样平静。 嫋嫋轻烟中,没有人再听我抚琴。也许是天意,你我要的,不是同一种东西。 我始终不明白,金戈铁马,指点江山是你显赫的家世带给你的荣耀,抑或是沈重…… 命运真残酷,想摆脱的,始终逃不掉。 几年了?记不清楚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之间曾有过的交集都慢慢消损、磨灭。毕竟曾经烧得再旺的火,也终究会有熄灭的一刻;然後随著余烬的冷却、消亡,连存在过的痕迹都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在的我只依稀记得,你曾给我的,是一个追赶不上的背影;我曾给你的,是一份无法言明的感情。 也许是我天性冷淡,也许是我刻意丢弃,那满载著飞扬的红色的青涩回忆就像滚滚东去的长江水,不可能再回来了。 忘记了,完完全全的…… 如果可能,真希望那一天,那一刻,那个地方,我没有再一次遇到那个我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忘记的人。 “公瑾,见到你太好了!”一样飞扬的笑容,一样脆亮的嗓音,带著火一样的热情,无情地击碎了我欺骗自己的谎言。 又一次,沈沦了。而且是万劫不复。 听著他自信满满地说著自己的打算,英武的眉宇间透出那种霸气,似乎一切都已经稳稳地握在那双筋脉虬结的大手之中:“我要先占江东,再图天下!” 突然间,一个念头钻进我的脑子。如果是命中注定,他只能过这样南征北战的生活,那麽,这将是我留在他身边唯一的办法。 “我来帮你。”看见他明亮的眼睛里透出的诧异,我解释道,“我和你共图大事。” 等待他回答的时候,我仔仔细细地看著他:他更高,更健壮了;原本张扬稚气的脸也更加棱角分明,隐隐地透著一种威严和豪气;肤色也深了许多,裸露在外面的前臂上略略可见淡淡的伤疤,那是战争的痕迹。 变了很多,唯一不变的是,他仍然像是一团火:温暖而又炽热的,让我颤栗却又莫名其妙地想靠近,不顾被灼伤的火。 他那麽深地看著我,我也很坚决地盯著他的眼睛。也许他不相信我会放弃淡泊宁静的生活而跟著他奔波沙场,但这一次,我是认真的。我知道自己将失去什麽,但我始终认为,为了他的话,值得。 多年以後,同僚们都认为他当时回答我的是一句:“吾得公瑾,大事谐矣!”只有我知道,当时他的眼神是闪烁不定的。 白痴,你是在担心我吗?我可以这样奢望吗? 就为了那瞬间闪烁的眼神,我甘愿为江东耗尽一生。 5 第一次穿上我曾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碰的盔甲,并不觉得重,但是那属於金属的冰冷触感穿透丝制的战袍,透过皮肤,让我感到颤栗。我抬头,看了看伯符,他也在看我。 我低下头,看见一只肤色黝深的手放在我的皮护腕上,带著薄茧的麽指摩挲著上面的一颗铜钉,动作很慢,好像有一点犹豫,好像有一点沈重,好像它的主人有什麽话说不出口。 我等著,沈默是我一向的习惯。而且,我也不知道该说什麽。 “公瑾,”他的声音比平时的轻,但是依然很响亮,“为什麽要跟来?” 心里猛地一紧,为什麽?全是为了眼前这个豪迈如山,炽热如阳的男人吧?我还是沈默,这个理由我永远都不会说。 气氛僵住了,伯符的手一直没有拿开。直到卫兵请我们出去议事,他就势握住我的手腕,拉著我出了内帐。 已经有好多人等著我们,都是我刚刚认识,还不怎麽记得名字的战将,他们叫他“主公”。 “主公,第一战至关重要,主公有什麽打算吗?”一个老将问他。好像是叫程普的。 伯符放开我的手走到案子後面坐下,突然失去他掌心的温度让我有一点失落。看著他兴高采烈地跟那些战将们研究著如何攻城,如何分派兵力,我有一种成为局外人的感觉。眼睛看著,耳朵里是一片嘈杂,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麽,好像是大家争著要出战。 突然,伯符走出来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向众人宣布:“决定了!这次我要亲自出马,让公瑾帮我压阵,看我怎麽打胜仗!”看著众将脸上的失望和对我充满好奇的眼光,他又夸张地大笑:“不要扯天才的後腿呀!” “白痴,是你扯我的後腿吧!”我白了他一眼。其他人立刻都惊呆了。 “公瑾,你还是老样子啊!”伯符大声叫著笑了起来,众将脸上的表情也柔软下来,不自然地跟著笑,还附和著说我们情同手足什麽的。伯符偷偷地拉了拉我的袖子,挤著眼对我说:“臭狐狸!以後不要在别人面前叫我白痴啦!”看著他眼中清澈的琥珀色光彩,我心中涌起一种满足感。 只有我,才会叫他“白痴”。这是我的特权。 那一战,我们攻下了牛渚。刘繇并不善於带兵,而且他手下的蒋钦和周泰投靠了我们,我们打得很轻松,几乎没有折损什麽兵将,很快就进军神亭。伯符还很白痴地说没有机会展示一下他的神射技巧。 有种回到年少时的感觉,和他在一起,连战争都不让我觉得讨厌了。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神亭之战的那个晚上,我的心情开始沈重起来。 那天我处理好一些杂事,发现他并不在帐里。问了小兵才知道他竟然背著我偷偷带著十二个人去了神亭岭。岭南是刘繇的寨栅,这个白痴…… “快!”带著两千人赶往神亭,我心乱如麻:只带了十二个人,简直是去送死!这个白痴,他有心吗?他不知道什麽是危险吗? 刚刚赶到,就看见岭下千余人在厮杀,被重重围在中间的伯符正在跟一个很勇猛的敌将苦战著,带著我从没有见过的,认真中透著兴奋的神情。那是一个渴望胜利的人遇到真正对手时的神情。他的兜鍪不见了,披散著一头长发,在阳光下闪著红色的光;他的战袍已经被撕扯得粉碎,却还认真地,张扬地战斗著,挥舞著的枪缨晃花了我的眼。 我该高兴,他还活著;但我却无法高兴起来,鼻子酸酸的,莫名的悲怆涌上了我的心头: 为什麽这样专注的伯符不是在看我??? 真正的男人的眼中,最重视的是他的对手;我已经失去了这个机会。 酸涩的感觉再一次泛滥开来,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下令让军士们冲上去,怎样打到黄昏,打到风雨暴作。我只能感受到我的剑砍在敌兵的身上,飞溅出的血融入雨水中,把我的战袍,我的马染成淡淡的红色。混战中我听到鸣金的声音,却无法反应那意味著什麽。直到一条强有力的手臂拉住我的马辔头,我才意识到是该收兵了。 这场战斗,我算不出输赢。 “公瑾,太史慈是个人才,我要得到他!”坐在帐篷里,一边帮伯符包扎著不计其数的伤口,一边听著他的豪言壮语。 “那样的胆色,那样的气势……你知道吗?刚开始他只带了一个人,而我带了十二个。他居然敢来捉我,真是……”他回忆著刚才快意的争斗,眼睛里全是精亮的光彩。 我的脑子很清醒,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印了下去。很奇怪,多年以後,我还能清楚地回忆起每一个字句,却无法再回想起听到它们时的感觉。那种烦闷的,让人恨不能用刀子把自己的心脏掏出来,免得它受挤压的感觉;那种不是疼痛,但让我宁可马上死去的压抑。 我知道他对你来说是很特别的。但是,白痴,不要再说了…… “下一次不要自己跑出去,白痴也只有一条命。”我故作冷漠地打断他的话。我的眼睛开始失去焦点,寒冷的感觉从四肢的末端不断地渗透到心里。我怕我要站不住了,甩下这句话便匆匆向外走。 其实我并不想说这句话。其实我想说,白痴,我不要你的眼睛看著别人。 但这样的话,我不能说。 一条结实的手臂从後面拉住了我,我眼前很模糊,但是感觉到他的气息在我的耳边:“你怎麽啦?” 我狠狠地用肘击中他的肚子,逃一样地离开。白痴,我真的,什麽也不能说。 在那之後,我更沈默。 我默默地帮他打下了曲阿,帮他收了陈武,又帮他攻打秣陵。除了安排军务,我几乎不开口,我怕我一开口,就会忍不住问他一个我很想知道答案,又怕知道答案的问题: “白痴,你把我放在你心里的什麽位置?” 6 不论你把我放在心里的什麽位置,我已经不能回头了。 我恨自己放不下,放不下你的一举一动,每一个炽热的眼神,每一个飞扬的笑容。就这样,像有一根无形的绳索,把我禁锢在你的左右。不能离去。 不舍离去。 为了夺回得而复失的牛渚,伯符一战扬名。 那时,战场上并不混乱,只有他一个人,威风凛凛地站在阳光下的空地中,就像十七岁那年他第一次出征的那个早晨,像被撒上了一层金沙。 还是那麽神采飞扬。我觉得他像是在发光,红色的属於火焰的那种光芒。 他指著对面的刘繇,用他洪亮的嗓音喝道:“看到本天才到这里,你怎麽还不投降!” 对面一阵哄笑,刘繇手下的副将於糜策马向著他冲过来,他扬起手中的长枪,枪尖反射著阳光,晃花了我的眼。等眼睛恢复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大概只有三个回合。 我就在他的後面阵中的门旗下,目睹著把那个家夥夹在腋下,笑著策马向我跑过来,马蹄後面扬起漫天黄土。片刻之间,我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每靠近我一步,那种灼热的气息就逼近我一步,就好像一团火在一团迷蒙的黄雾中向我飞来,带著灼人的红。 几乎忘了怎麽呼吸,也差点忘了提醒他,背後樊能的枪尖已经触到了他的掩心镜。 “主公!背後有人暗算!”我听见其他人焦急的呼喊声。但是我已经不能思考,我麻木地看著他,看著他身後的敌人。不知道为什麽,我总觉得,阳光下的伯符是不可战胜的。即使没有办法还手,即使腋下夹著一个累赘,即使对方占了先机……我没来由的相信他会赢。 他回过头去,於是我看不到他的脸,只能听到他晴天霹雳一样的怒吼。那种很熟悉的声音,似万钧雷霆,如波涛拍岸般的气势,自信而又威猛的…… 我看著,看到樊能就那样摔下马来气绝身亡,仅仅因为他的吼声。他没有理会那个家夥,而是一直跑到我的面前,眼里又一次露出我所熟悉的得意。於糜被他扔在地上,已经断了气。他对著我笑:“狐狸,怎麽样?” 那一刻,我很想流泪。这就是我的白痴,我的伯符,我的孙郎,我的英雄,我的太阳,我的战神…… 挟死一将,喝死一将。从那以後,人们叫他做“小霸王”。 一向喜欢跟他争个高低的我也不得不承认了这个称呼,因为他所霸占的一切中,包括了一颗为他而放弃宁静的心。 这样的男人,我无法放弃。 我终於面对面地见到了太史慈,那员并没有犯错却在我心里投下暗影的虎将。 是我设计三面围攻泾县,只留下东面;然後在城外布下伏兵,把人困马乏的太史慈活捉了。只因为伯符想要收伏他。 他的确是个难得的人才,而且有著一身的豪气和傲骨。被推进帐子的时候,他怎麽也不肯下跪,还用他的眼神轻蔑地扫视了一圈周围的人。跟我对视的时候,他的眼神变了一下,然後气焰低了下去,紧抿著嘴唇,昂著头什麽也不说。多年後在酒席间,他曾借著酒力问过我,为什麽当初的眼神那麽冰冷凌厉,让他觉得全身发冷。我只是一笑了之,那时的我,已经学会了笑。 那个白痴看到他以後,开心得不得了,急急忙忙就解开了他身上的绑绳,好像见了多年不见的好朋友。我默默地看著他在那里高兴得不知道怎麽好的样子,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不得不承认,有一点我永远都无法胜过伯符,那就是他吸引著所有人的火一样的热情和感染力。也许是惺惺相惜,太史慈很快就跟他热络起来。他对伯符说次日午时带自己原来的部下来投降,伯符就毫不犹豫地把他放了。 看著太史慈催马远去,众将终於沈不住气了。几个老将都在对伯符说太史慈不会回来了。帐子里的气氛顿时乱起来,十几道质疑的眼神都在盯著伯符。 “不会的,他是个讲信义的人,一定会回来!”伯符说著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坚定地看著我。 “公瑾,你知道他一定会回来吧?你明白我为什麽要放他走吧?”他走到我面前,很认真地问我。我点了点头,他的眼睛里顿时升起笑意,然後他用手大力地拍了拍我的肩,把嘴凑近我的耳朵,用只有我们听得见的语声说:“本天才就知道,狐狸最了解我了!我也知道你心里想什麽啦!狐狸不要那麽小气嘛,我们才是好兄弟,最好的!”我轻轻地叹了口气,任凭他粗糙的手用力的捏著我的肩。 白痴,为什麽这麽轻易看穿我的心情,却看不透我的心思…… 第二天伯符在营门插杆等候,太史慈真的回来了。 大家都赞叹说伯符识人,其实不是。我知道他只是近乎执著地相信著自己的感觉,不管是对是错。 就凭这一点,他适合打天下,不适合安天下。 不过不要紧,因为江东有我。多年的南征北战过後,我会替他守候这片令他迷醉的疆土。 “公瑾,你看,这是咱们的天下!”伯符站在沙丘上,用马鞭指著江东的大片土地。他的眼睛里有欣喜,有渴望,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 我喜欢听他说“咱们的”,尽管我所理解的和他所指的不是同一个含义。 “公瑾,我们认识多少年了?”他突然这样问我。 “八年。八年四个月零八天。”我想我永远也不可能忘记,八年来几度分合,南征北战,我们共同打下了江东。 “记得这麽清楚?”他突然挠了挠脑袋,笑了起来,“是啊,你都骂了我八年的白痴了,你这臭狐狸!” “狐狸,你还记得吗?十六岁那年,我说过要娶第一美人。” “……”怎麽不记得?你还说过,一定比“狐狸”还要漂亮…… “你看,”伯符指著一小块地方说道,“那是皖城,听说里面有个乔公,他的两个女儿都是天姿国色呢!狐狸,我们打下皖城,然後娶乔家姐妹,你说好不好?” 这一天终於来了。 我很意外,我竟然没有任何感觉。八年来一直担心的失去突然到来,为什麽我还会这麽冷静? 也许,没有得到过的失去,比较容易面对吧! “不关我的事。” …… 7 皖城一攻即破,可是对我来说,那段时间漫长得像好几年。我甚至胡思乱想著如果我在这场战争中死去,那样的话,伯符还肯不肯娶乔公的女儿呢? 我不是懦夫,不会用死亡来逃避,我想,也许是时候让那个白痴明白,究竟谁才是应该陪在他身边的人。 “白痴,你真的想娶一个没有见过面的女人?”去乔家提亲的路上,我问他。 “不都是这样吗?女子待字闺中,也没法出来见人呀!”我在他的眼里看到几分期待和兴奋,似乎不该属於一个二十四岁男人的那种飞扬的神采。 “你懂什麽是爱吗?”他的神情刺痛了我的眼我的心,让我口不择言。 白痴,你懂吗?我倒希望你不懂,那样我可以不把你的没有回应当成逃避。 “我不知道。你知道吗?”这一次他没有笑,表情认真得不得了。 “我……也不知道。”我可以说吗?我可以吗?在所有人的眼里,我们是朋友,是兄弟,是君臣…… 我心所想,天地不容。 我不在乎天地会不会容我,天下人会不会耻笑我,伦理会不会指责我……但我不能不在乎你。如果你知道了,会怎麽看我…… 这种赌博筹码太大,我承受不起。 不敢放手一赌,因为我怕输。 然而,当我看到你看著小乔的那种表情,我知道,我输了。 二乔是不是真的很美,我不清楚;当时坐在那里,我看见的只有你眼中前所未有的光彩,你从没有那样看过我。 乔公坐在一边,笑得很开心,大概真的是看中了我们,一心要招我们为婿。第一次见面就把两个女儿的名字告诉了我们。 坐在伯符对面的,眉宇间有几分男子般的英气的叫彩;坐在我对面含羞垂首的清秀少女叫晴。 美丽的名字。 伯符跟乔公寒暄了几句,礼节性地跟二乔致意。就在他看向小乔的那一刹那,他的眼睛里像是落进了两颗星星。 我开始憎恨自己对他的了解,憎恨自己为什麽那麽容易看穿他此刻的心思。他喜欢小乔吧? “公瑾,她们真的很美。”趁著乔公转身的功夫,伯符偷偷对我说道。 “白痴,你才见过几个女人?!” 也许是我的声音大了些,小乔有些惊慌地抬头看著我。我狠狠地瞪著她,忘了起码的礼貌。意外地,她脸一红又低下头去。 就这样,一个近乎於发泄的报复念头挤进了我的脑子。当乔公很客气地说著场面话,问我们所来的目的时,我抢在了伯符之前: “我要娶小乔。” 他别无选择,因为小乔眼睛里映出的人是我。 我们同时成了亲,娶回了那对注定得不到好命运的姐妹──他们的丈夫都另有所爱。 我是很残忍的吧?看著席间喝得烂醉如泥的白痴,我竟然会开心。 你终於体会到了吗?这种我已品尝了八年的苦涩滋味! 一盏盏地把辛辣的液体灌下肚,我大笑起来。这是一种结束吗?不!我不要! 一把拎起已经醉倒的伯符,在众人的惊愕之中扬长而去。我知道此时有两个新娘在新房中等待著自己的丈夫,但我就是这样自私的人。 八年了,太漫长的等待。白痴,给我一点回应吧!哪怕只有一点! 来到後院的凉亭,我把这个很重的白痴按在柱子上。月亮就那样照著我们,除了虫鸣的声音,一切都那麽安静。 白痴真的醉了,连平时总是很有神的眼睛都半闭著,迷迷糊糊地看著我。他的嘴里还呢喃著几乎无法辨认的话语:“嗯……狐狸……” 你在叫我吗?那就叫吧!一千遍,一万遍……我永远都听不够的只属於我的称呼! 大概是喝了太多酒吧?他的脸很红,摸起来能感觉到那像是燃烧起来的体温。紧紧地贴著他的身体,把头抵在他的肩上,让他的手臂环绕著我,感受著这种温度。 白痴,带著我一起燃烧吧!直到烧成灰烬,随著清凉的晚风一直飘到长江里去!就算这样,我也不会放开你! 白痴,是你把我带坏了。认识你以後,我学会了嫉妒,而且最嫉妒的是那两个无辜的女人。 因为,她们一个可以得到你的人,另一个可以得到你的心。而那对我来说,永远只能是奢望。 白痴,我可以恨你吗?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没有心。那样的痛苦,你刚刚尝到就学会了用贪杯来逃避;而我,八年来如钢锥刺骨一样折磨著我的苦,我只能吞下,咽下。 白痴,现在你是不清醒的,让我偷一点点幸福,可不可以? 轻轻地把唇放在他的唇上,慢慢地感受著那刚毅的弧度包裹著的柔软温热和湿润。我想咬住他不放,但我只能拥有片刻。 我在饮鸩止渴…… 8 那个夜晚过後,一切都那麽平静。 不想再面对他,我离开了吴郡,带兵驻守在巴丘。 他和彩是英雄美人,我和晴是才子佳人,而且很快有了各自的儿女,在别人的眼里,是天赐良缘吧?但是我们都知道,我们四个人都不快乐。 命运一手造成的错位,让我们一直错了两年。 在巴丘的日子里,我一天比一天不能忍受小乔欲言又止的眼睛。她是我的妻子,却是我最怕面对的人,我忘不了伯符看她的眼神。 两年来我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话,这种沈默说不清是在哀悼自己的感情,还是在哀悼我们的婚姻。这是我一手造成的最大的悲哀。 这样压抑的日子,我能忍多久?白痴,你又能忍受多久? 忍无可忍的时候,我会偷偷回吴郡看他。不要他看见我,每一次我都是乘著夜色来到他灯光昏暗的书房外,从窗子默默地看著他专注读书的侧影,再看著他睡下,直到天快亮再偷偷地赶回。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最後一次,也是令我悔恨终生的一次。 那一天,他在喝酒。最後带著醉意和衣睡了下来。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冲动,很想再在他的怀里睡一觉,就像十六岁那年刚认识他的时候……十年过去了,十六岁的少年变成了二十六岁的男人。我想重温那种感觉。 我悄悄地走进屋子,站在床前看著他因为熟睡而显得柔和的脸。伸出手轻轻地抚摸著他的头发,那在阳光和月光下都有些微微发红的头发。 我想起十七岁那一年他第一次出征前的那个晚上,他拥著我的那种陷在云彩里的感觉。 我解开自己的头发,任它们披散下来,然後轻轻地爬上床,躺在他身边。他的呼吸很重很匀,让我觉得安心。我握起他的手,慢慢地摩挲著上面的薄茧,感受著他的手心传来的温热。 如果能一辈子这样有多好!白痴,如果有来生,我真想一辈子都这样陪著你,永远都不会厌倦。 再一次趴在他宽阔的胸膛,听著他心跳的声音,我闭上了眼睛。 “狐狸……”耳边突然传来他模糊的呼唤声,紧接著他动了起来。我看著他,就那样一动不动地看著他慢慢睁开眼,看著他墨黑的瞳孔中映出我的脸。 他在看我,现在他的眼睛里只有我。 白痴,不要这样,我会流泪。 “狐狸……”突然,他翻过身,把我压在那副宽阔结实的胸膛下面…… 白痴,你一定是令我发疯了。 不然为什麽?在那样深刻的痛楚中,我的心里却溢满可以溺死自己千万次的快乐? 抱紧我,白痴,用力抱紧我,让我仔仔细细地感受、品味著这种被你占有的感觉!不管,酒醉的你把我当成谁…… 我狠狠地咬住他的肩,温热的血流进我的嘴里,那是白痴的味道。白痴,如果我们就这样相拥著死去,会不会比较幸福? 窗外的月亮看起来很远,很迷茫…… 天亮了,昨晚发生的一切都应该结束了。 他醒了,眼睛里是一片清明。 “狐狸……”他盯著我的眼睛,我低头看看塌上的一片狼藉,突然很怕听到他的道歉。我迅速地穿上衣服站起身,用一贯冷漠的语调维护著自己残留的自尊: “不管你把我当成彩还是晴,昨晚的事情就当作没有发生过。” 拖著疲惫的身体离开,我的心很痛。白痴,不要怜悯我!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不会再说那句话。 就为了那句话,他负气出去打猎,被许贡的门客暗算了。等我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只是一张血肉模糊的脸。 “公瑾,狐狸!”他在叫我。 紧紧抓住他的手,白痴,别想这样逃避,别想丢下我一个人! “狐狸,本天才一直有话要对你说……”他断断续续的声音狠狠地撕裂了我的心。 “白痴,别说话。” “现在不说,就没有机会了。”他又一次对著我笑了。这平时能令我安心的笑容看在我的眼里却是那样的残酷。 “狐狸,你喜欢本天才吗?” “……”不是喜欢,是爱。很爱你,只是没有说出来。 “上一次你问我懂不懂什麽是爱,我现在懂了。”他认认真真地看著我的眼睛,“我爱你。” “……”我听错了吗?还是命运在我要完完全全失去他的时候,开的一个恶意的玩笑? “现在是不是晚了?”他又一次笑了,笑得很苦,“在我死之前,你可不可以对我说同样的话?” “白痴。活下去,我才会说。” “狐狸,那天晚上……对不起……” “不要道歉。” “其实我是清醒的。” “……”白痴……为什麽不早一点告诉我! “狐狸,你没说错,我真的是白痴呢!”他急促地呼吸著,吃力地吐出每一个字,血慢慢地从他脸上的伤口中溢出来,“我看到小乔看你的那种眼神时,我就明白了什麽是爱了。” 他用力地抓紧我的手:“那时我才知道,我一直都爱著你,从十六岁那年第一次见你。整整十年了……” 我用力地回握著他。白痴,其实,我们两个都是白痴…… “狐狸,下辈子继续爱我吧!” “我怎麽知道是你?你又怎麽找得到我?” “真是……笨狐狸,我下辈子……还会是……天才啊……” “大白痴。” “不要忘了……”血溢满了他的脸,我已经看不出他的表情,他眼中我熟悉的琥珀色光彩也一点点散失,“下辈子,我会用……一生的时间……好好……爱你……” 光彩消失了。 “白痴……”俯下身再一次把唇放在他仍有余温的唇上,慢慢闭上眼睛。 我的泪,和著他的血,慢慢地流下…… 9 这十年跟上一个十年相比,好像快了很多。 心中所有压抑著的感情都在伯符闭上眼睛的那个瞬间被深深地埋葬了,我学会了谈笑风生,在别人的眼里,我是那个儒雅倜傥的周郎,临江水战所向无敌的大都督。 没有什麽难的,当心死去的时候,笑不过只是一种表情罢了。 一直支撑著我的,是江东的六郡八十一州,那片倾注了你短暂的一生所有心血的土地。无论是谁,我都不会让他抢走一寸一分。 每当月亮慢慢变圆,我会悄悄带著搁置已久的琴,来到你的墓前。在嫋嫋轻烟和流水般的琴声中,我们默默相对。很幸福的感觉,只有我们两个人。 白痴,我喜欢这样静静地陪著你,你也喜欢听我弹琴吧?不知道下辈子,我们还会不会像这样,单独在一起,专注著同样的事情?如果能够放下现在手中的重任,每天都到这里来陪你有多好! 仲谋虽是个人才,但是还年轻。记得你的母亲临死前说过,她生你的时候,梦见月亮落入她的怀里;生仲谋的时候,梦见太阳落入她的怀里。但是我觉得,伯符,你才像是太阳,靠近你就会感受到那样的光明和炽热。在你的身边,一切的黑暗和阴冷都被驱散,让人感到无比安心,却又安心到想流泪。 即使是现在,你默默地躺在一抔黄土之下,我却仍感觉到你,感觉到你带给我的安心。只是,太静了,让我觉得有一点点凄凉。总有一些东西从我的眼底悄悄地涌出来,让我看不清楚眼前的一切。抬起头,透过那迷蒙看著月亮,很远,很迷茫,就像那天晚上,那个我一生中最幸福,却也让我悔恨万分的晚上……悔恨,是因为我们太在意彼此,顾虑得太多…… 所以,白痴,下辈子我不会再胆怯,我要狠狠地拥住你,让你身上的光和热不遗一分地传到我的身上,不要你温暖著别的人。白痴,这辈子你欠我的,下辈子就让我任性一次吧!我要你的眼里只看著我,我要你追随著我的脚步,就像今生我对你做的那样;我要占有你所有的注意,无论作为对手或是同伴;我还要你给我你的心──用我的心作为交换。 白痴,都怪你太迟钝了!那句话我没有听够,下辈子我要等你先说给我听。是你答应我的,要用一生的时间,好好地爱我…… …… 就这样,思念著你,却在思念中慢慢忘记你的模样,只有那种情愫,一点一滴,深深地渗入我的骨髓。 日子还是一样过,我还是无法面对小乔。我不知道她在想什麽,每当夜晚我无法入睡的时候,就能听见她并不熟练的弹琴声。我听得出那音律中夹杂著的几分凄凉,还有偶尔的几个错音。我不能忍受这种不完美,却在抬眼看她的时候对上她想要说话的眼睛。 错开目光装作没看见,这女子被我误了一生。是我不该,不该让她带著期望。 偶尔的祭祀或是节日,我也会见到大乔,那个很精明却懂得用笑来掩饰她的明了的女子。她看著我的目光意味深长。我知道她也爱你,爱著同一个人的人,最容易看透彼此。 对这两个女人,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只好习惯性地冷漠著。 在你离去的八年後,赤壁那一场大火中,印象中已经模糊的你的脸又慢慢清晰。真的很想就这样融入那片炽热的火海,即使化为灰烬。 是否冥冥中,你在召唤我? 最近身体越来越差,别人说我太操劳。其实,白痴,我一点都不觉得累。 大概是因为心里面流动著希望吧!本来对死亡就没有什麽畏惧,现在对它反而有些期待。来世,会是什麽样的我以什麽样的方式遇见什麽样的你呢?每每想到这个问题,就不能成眠。 在寒冷的夜风中披衣坐起来,现在,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去找你,我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快到下辈子,快些见到你。 可是接下来的两年里,我不得不应付那个西蜀的诸葛亮。也许在别人眼里,他是个难得的人才,事事都比我略高一筹。其实是他年轻气盛吧,锋芒外露,想要跟我决出高下以便为西蜀扬名;但是我根本不想跟他争什麽高低,我已经倦了。 我跟他是不同的人,他的眼睛期待著将来;而我,还在眷顾著过去。 做了两年的对手,我都心不在焉。不管别人如何说,说我嫉妒也好,说我心胸狭隘也好,其实,我并没有在意过他。要说唯一一点小小的在意,也是因为他用那样卑劣的手段夺走了荆州──那是你口中“咱们”的天下。 我想把荆州夺回来,伯符,那是属於我们的;但是,我真的很累了。我想去找你,我想我已经等到了这一刻。 认识你二十年了,十载相处,一夜温情,十年死别…… 终於,等到这一刻。 我吐出的血染红了衣襟,眼前渐渐看不清楚。我的耳边好像有人在哭泣。原来,在面对死亡的那片刻,人的思维是如此清晰。过去的一些片断清楚地重现在我的眼前,演绎著飞扬的少年时光,十六岁的秋季,那片满是落叶的小树林,铮铮的琴声,还有那清脆的少年声音喊著“狐狸”…… 微笑著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一片红色…… 注: 孙策(175──200) 周瑜(17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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